德国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欧洲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其老龄化程度仅次于日本。2011年,德国15岁以下人口仅占13.2%,为欧洲最低比率,65岁以上人口却高达20.6%(如包括60~65岁年龄段群体,这一百分比则高达26.3%)[1]。德国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形式多样,其中之一就是学习,而老年教育则是老年人学习的主要途径与方式。

一、德国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

德国老年教育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出现并非偶然,它随着联邦德国的诞生而崛起。一方面,联邦德国确立福利制度,跻身福利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尤其是一系列社会保障法律条款的出台,给老有所养提供法律与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联邦德国经济腾飞,跻身全球经济强国并引领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德国“经济奇迹”给老有所养奠定物质基础。不过,20世纪50-60年代的德国老年教育带有强烈的社会救济性质,属于社会政策范畴。1976年,在柏林举行的德国老年学协会第十届年会上,德国教育学界开始关注老龄问题。自此,德国老年教育正式开启,并经历三个阶段:“被遗忘的教育灾难”、大学向老年人开放、学习型社会中的多元选择。

(一)德国老年教育孕育阶段——“被遗忘的教育灾难”

在草根运动高涨的20世纪70年代,激进的文化批判把矛头指向整个意识形态,也把矛头瞄准针对老年的社会决定论。一方面,机会均等成为衡量老年生活的新标准。一系列社会调查报告证实,老年人晚年的教育贫困是其早年受到的教育不平等的延续[2]。另一方面,老年人对自身发展潜力认识不足和对学习消极应对也导致其教育贫困。据20世纪70年代中期展开的一项社会学调查,近一半受访的65岁以上老年人对成年人参加机构化的学习项目表示不解[3]。“教育灾难”被视作20世纪60年代德国教育体系的真实写照,进而引发了70年代教育体系的全方位变革[4]:教育体系的扩充和高校扩招,大学学术性继续教育中心的设置,高校成人教育学学科的建立,以及各联邦州《成人/继续教育法》(德国第一部《成人/继续教育法》于1969年在下萨克森州议会通过)和《教育休假法》(德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休假法》于1974年分别在汉堡、不莱梅和下萨克森州议会通过)的相继出台。这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促使教育体系向所有社会阶层和年龄阶段开放。针对日益壮大的老年人群体的教育贫困俨然成为“被遗忘的教育灾难”[5]。此外,心理学界的波恩学派厥功甚伟,该学派专家通过大量实证研究证实老年人直至高龄仍拥有认知和学习能力,1968年结集出版的《老龄:问题与事实》具有划时代意义[6]。不过,即便认可老年人直至高龄仍拥有认知和学习能力,对老年教育的反思也最终导致了一场老年教学“融合模式”和“分裂模式”的争论。[7]

(二)德国老年教育的起始阶段——大学向老年人开放

高等教育体系既要向弱势群体的未成年子女开放,也要向在职人员甚至向退休人员开放。一项重要尝试是1970年成立的大学成人教育联邦工作组(Arbeitskreis Universitäre Erwachsenenbildung,AUE),当年恰逢联合国国际教育年。AUE为在职成年人进入高校接受继续教育推出各类模式。这些模式的适用范围逐渐从在职成年人扩展到职后成年人即老年人上。

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感召下,尤其是在纲领性文件《终身教育》于1972年出版之后,德国第一所老年学院(Altenakademie)于1974年在多特蒙德市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应运而生。所谓的老人/长者学院(Seniorenakademie)是为老年人开设的教育机构或老年人自发组织的学习团体,也可以是某一机构或学校开设的老年人课程,均在大学围墙之外[8]。这些学院绝大多数以社团名义在社会事务管理局注册,极少数作为普通成人进修学校在工商事务管理局登记。对真正的老年大学之建立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则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汹涌澎湃的国际老年教育运动。该运动以下述国际性学术会议为标志:1975年在耶路撒冷召开的以“学习与老龄化”(Learning and Aging)为主题的第十届国际老年学大会,1979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国际老年教育问题研讨会和当年在法国南锡(Nancy)举行的国际第三龄大学联合会(AIUTA)大会,以及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世界老龄问题大会(The First World Assembly on Aging)。《联合国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公告》(Report of the World Assembly on Aging UN)强调接受教育是老年人的基本权利。1979年,西德大学校长联席会议(WRK)首次派代表参加南锡会议,同时,德国高教界开始认识到职业后学术性继续教育对提高公民社会发展适应能力的重要性,并分别于1979年(奥登堡大学)、1981年和1984年(多特蒙德大学)召开了三次国际研讨会,对德国高校向老年人开放展开可行性论证。由此,“大学向老年人开放”成为德意志土地上一场崭新的老年教育运动,并融入席卷欧美的“第三龄大学”(University of the Third Age)浪潮。[9]

德国各联邦州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以及1976年1月26日联邦议会通过的《德国高等教育总纲法》(Hochschulrahmengesetz)明确指出,除完成其基本任务即培养社会建设与科学研究的后备力量之外,高等学校还须承担对国民展开学术性继续教育的使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在职学术性继续教育与职后学术性继续教育必须拥有同等地位。德国的大学向老年人开放之目的为两个“开放”:大学向新的学习群体开放;大学向在教育上遭受机会不平等的社会群体开放。从1979年起,德国学术型高校以及部分应用科学大学(FH)开始定期为老年人开设各类课程。在1984年召开的第三次国际研讨会上,大学向老年人开放联邦工作组(Bundesarbeitsgemeinschaft Offnung der Hochschulenfürältere Erwachsene,BAG)宣告成立。联邦工作组实行团体成员制,由各地高校负责老年教育的机构、第三龄大学、老人/长者学院组成。在每年召开的年会和国际研讨会上,各成员机构代表把加强校际合作与经验交流并探讨教育政策作为重点。1980-1985年,作为“联邦政府-各联邦州政府-联合委员会”(BLK)的一项科研课题,德国第一个高校课程向老年人开放模式“老年人自学班组织者培训课程的发展与试验”在多特蒙德大学运行[10]。显然,切入口是对培训者的培训,体现顶层设计的思维。

随着“大学向老年人开放”运动的展开,“长者”(Senior)这一概念渐渐取代“老年人”(Alte),老年人在大学学习的现象也就相应被视为“长者教育”(Seniorenbildung)。长者教育包容的对象极其广泛,有些大学甚至把40岁以上的成年人也一并容纳,不少高校把“长者学习”直接定名为“后半辈子”(指40岁以上)项目或“50+”项目。尽管长者教育无法等同于老年教育,但这个概念的出现作为辞条被收入《教育学百科全书》[11],使老年教育摆脱了长期的社会救济属性,而更凸现出其文化蕴涵。20世纪80年代,越来越多曾受过良好教育、属于中产阶层的老年人参加大学开设的证书班。证书班以实用性课程为主,使老年人切实享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并由此提高学习积极性。然而,无论从教学方式还是从机构设置上来看,老年教育与成人教育如出一辙。

(三)德国老年教育的发展阶段——学习型社会中的多元选择

一方面,为迎接新技术,尤其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挑战,另一方面,伴随着欧洲一体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来自18个欧洲国家的老年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国际组织的159位代表,于1995年12月成立了老年教育欧洲信息网络(European Network “Learning in Later Life”)。其前奏是同年2月在德国乌尔姆大学召开的题为“第三龄阶段的能力与创造性”的欧洲学术研讨会。两年后,在欧洲共同体和德国联邦政府“家庭老人妇女青少年部”(BMFSFJ)的资助下,老年教育欧洲信息网络的平台(http://www.uni-ulm.de/LiLL)在乌尔姆大学建成。这个平台是老年人网上学习的基地。在这个平台上,通过英文、德文、法文和意大利文这四种语言,国与国之间、校与校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以及老年人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得以加强。由此,利用信息网络的国际互联性质及其所提供的技术条件,老年教育的国际性才得以真正实现。

随着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持续深化,进入高校未必是老年人参与学习的最佳形式。高校实施的长者教育遂更加凸显其学术性。BAG于1994年成为AUE的一个二级组织,并于1996年改称为“老年人学术性继续教育”联邦工作组(Bundesarbeitsgemeinschaft Wissenschaftliche Weiterbildung fürältere,BAG-WiWA),现拥有56个成员机构,其中学术型高校50个,应用科学大学3个,民间机构3个。当然,并非全德国实施长者教育的高校均加盟BAG-WiWA。从BAG-WiWA组成来看,只有极少数应用科学大学向老年人开放。

联邦教科部2013学术年活动(Wissenschaftsjahr 2013)的主题是“人口机遇”(Die demografische Chance),口号是“我们活得更长,我们变得更少,我们愈加多元”(Wirlebenlänger. Wirwerdenweniger. Wirwerdenvielfältiger.)[12]。多元化无疑是老年人参与学习的趋势。当然,多元化难免导致老年教育整体被“肢解”。德国联邦政府三年开展一次的“德国老龄调查”(Deutscher Alterssurvey)[13],两年一度推出的《国家教育发展报告》(Nationaler Bildungsbericht)[14],以及阿伦斯巴赫人口研究院2012年11月28日发布的首份老年调查报告[15],这三份权威文献本应覆盖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却忽略了其精神赡养的一条重要途径:教育。2011年11月30日,联邦内阁表决通过《人口变迁的联邦政府科研规划:老龄充满前景》(Forschungsagenda der Bundesregierung für den demographischen Wandel: Das Alter hat Zukunft),2012-2016年,政府对老龄研究给予4.15亿欧元的财政预算[16],但其中老年教育仍然缺位。

二、德国老年教育的组织机构

在“大学向老年人开放”运动之前,国民学院(Volkshochschule,VHS)在德国扮演着第三年龄大学的角色。国民学院是一种在德国普及面最广的国立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大众教育运动、工人教育运动和大学扩张运动,在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1933年)得以普及。全国性的统一组织是设在波恩的德意志国民学院联合会(DVV),它是欧洲最大的成人教育组织,但65岁以上老年人占学员总数的百分比仅为14.4%[17]。在德国,严格意义上的老年教育机构是老人/长者学院和大学向老年人开放所形成的老年大学。老年大学呈现三种形式:正规学习(Ordentliches Studium)、旁听学习(Gasth örerstudium)和长者学习(Seniorenstudium)。与正规学习不同的是,高校向老年旁听生收取一定学费,有些高校把学费与听课数量挂钩,每学期的费用从20~250欧元不等。长者学习只是老年人旁听学习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叫特殊的旁听学习。与普通的旁听学习相比,长者学习项目学员更能获得高校相应机构的咨询、引导、辅助等系列服务。高校量体裁衣式地为长者学习项目学员推荐或开设课程,这些课程较有系统性,由此也被称为“长者学习系列课程”。人们通常所说的“老年大学”实为“长者学习”项目,而“长者学习”业已取代“旁听学习”,“旁听学习”目前仅具有统计学意义。

(一)机构组织形式

老年大学为高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管理事务一般是由大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老人/长者学院要么出于社会利益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会事务管理局注册,要么出于商业利益作为普通的成人进修学校在工商事务管理局登记。由于老年教育的公益性质,比如收费低廉、生源不稳定等,作为商业机构登记的老人/长者学院与作为社团注册的老人/长者学院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状态:后者可以充分享受政府的财政资助和税务减免。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德国老人/长者学院都以社会公益组织形式而存在。最显著的一例是1996年建立的德国第一所私人老年大学霍尔曾老年大学(Seniorenuni Holzen),为寻求国家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和政府的财政资助,这所所谓的私人老年大学便以社会公益组织的形式成立。除与高校有合作之外,老人/长者学院还以不同形式与教会、社会福利机构、工会组织、工商联合会、企业、国民学院以及各类老年人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对于那些没有高校或远离高校的城市与乡村来说,老人/长者学院不失为解决老年人求学问题的一种必然选择。

(二)法律约束机制

德国各联邦州颁布的《大学法》(或称为《高等学校法》)给各高校指明了其学术性继续教育的使命。老年大学作为高校为老年人开设的学术型继续教育机构,其运行受所在联邦州的《大学法》所制约。老人/长者学院的运行则受各联邦州的《成人/继续教育法》(针对作为普通的成人进修学校在工商事务管理局登记的机构)或《社团管理条约》的制约(针对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会事务管理局注册的机构)。

(三)财政人事制度

老年大学在人事和设备上的经费直接来源于各高校,学费只是老年大学经费来源的一部分。老年大学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得到办学经费:联邦政府“置办工作岗位措施”(ABM)基金、各地劳动局给失业人员再培训的预算、社会与经济界的捐资、欧盟赞助、联邦政府和各联邦州政府的科研或老年人项目经费等。而老人/长者学院奉行的是自负盈亏原则,其在人事和设备上的经费主要直接来源于课程的收费。大学、教会等机构通常免费向老人/长者学院提供教室。以社会团体形式登记的老人/长者学院可以获得政府的财政资助和税收减免。在行政人员配置方面,平均每所老年大学的专职人员还不到一个,因此,老年大学的组织工作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义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在教学人员配置上,老年大学可以充分挖掘本校师资力量,而老人/长者学院则主要是聘用兼职教师,部分教学工作则由志愿者教师来承担。德国政府与社会对老年人学习给国家与社会带来的利益还抱有极大的疑虑,因此,经济上的不安全感既存在于老人/长者学院中,也存在于老年大学里。

三、德国老年教育的课程设置

出于社会福利政策的考虑,高校通常不把高中毕业证书作为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的前提条件。即便如此,老年大学学员的学历普遍高于老年人的平均水平。老人/长者学院向各个社会阶层各个文化层次的老年人开放。对于那些没有足够学历的老人来说,老人/长者学院不失为满足其学习愿望的一种选择。在专业选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方面,老人/长者学院与老年大学也存在区别。

(一)专业选择

除少数几个报名受限制的专业之外,德国几乎所有大学专业都向老年人开放。尽管如此,老年学员特别倾向选择人文与社会科学的专业,尤其是历史、文学和语言。他们对社会学和心理学课题的兴趣也渐渐高涨。由于需要大量的专业基础知识作为学习的前提,自然科学与技术科学以及医学的课程少有人问津。而老年医学可以被视为一个特殊现象。对于是否仅仅把老年学和老年医学作为老年大学的教学内容这个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曾经有过一场争论[18]。在选课倾向性上还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女性老年学员偏向于文学、语言和心理学,而男性老年学员更爱好社会与经济方面的课题。休闲与家政课程、老年保健知识、文化艺术与政治讲座以及计算机普及班和外语教程是老人/长者学院学员的首选对象。这些课程与专业的共同特点是,以丰富退休后生活和解决老年人生活中实际困难为宗旨。学员专业选择和课程需求的倾向性决定老人/长者学院在课程上的基本设置。

(二)课程设置

老年大学与老人/长者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差别的标志在于,所开设的课程是否符合高等教育应有的学术水准。老年大学的课程可以粗略归为两类,一类来自大学的正规课程,另一类是由“长者学习”系列课程组成。“长者学习”项目的课程设置形式包括五种[19]:一是高校的正规课程向学员开放;二是在开放正规课程的同时为学员开设有针对性的课程或讲座,比如与之相关的老年学、老年社会学、老年心理学、老年医学;三是针对为服务社会做准备的学员开设系统性课程,此课程具有职业培训性质,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和应用性,并颁发结业证书,这些学员毕业后有意在各自专业领域一展身手;四是针对为陶冶情操的老年学员开设的系统性课程;五是针对在某一学科深造的学员,从高校正规课程中摘取出部分而重新组织的系统性课程。其中,第一种产生的行政成本最低,第四种可以与高校的通识课程相结合。根据各校工作重点、人员和经费上的差异以及所在联邦州的教育政策法规,有些高校只采用一种,有些则同时实施几种形式。为减轻老年大学对高校师资和物质资源的压力,不少老年大学的课程在高校学生放假时开办。

与老年大学的高等教育课程相比,老人/长者学院的课程则以传授普通知识的文化、政治、休闲和家政课程为主,其宗旨是充实老年生活和解决老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老人/长者学院的课程注重实用性。老年大学课程的优势体现在专业选择面的广泛性上,即老年大学的学员可以选修大学内部几乎所有专业开设的几乎所有课程;而课程设置的灵活性是老人/长者学院的特色,其教学内容随着老年学员需求的变化而增添或精简。有些老人/长者学院开设学术研究入门之类的咨询项目与辅导课程,其目的是帮助那些暂时没能被老年大学录取的或没有获得大学旁听许可的老人做必要的入学准备。

(三)教学方法

老年大学的课程主要是高校中普遍的科学研究入门和学术性课程,教学方法是教师与学生共同探讨和研究。如果老年学员参加大学正规课程,他们就可以与青年学生同桌以增强在学习上的代际沟通;如果参加“长者学习”系列课程,那么就有可能失去老幼互学的可能性。针对老年人的特殊教学法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老人/长者学院中没有统一的教学方法,而是按老年学员的健康状况与学历程度以及兴趣爱好来安排上课时间、课程内容、学习教材和教学手段。由于老人/长者学院的学员完全由老年人组成,他实际上充当的是老人聚会的场所。正是这一点,即老人/长者学院试图把老年人与社会隔绝开来,使其始终处于学术界批判的炮火中。

四、德国老年教育的启示价值

德国老年教育的最大特色在于高校的深度介入,这既彰显高校的社会使命,又契合新一代老年人参与知识社会而形成的精神需求。当然,任何事物均具有两面性,该特色概莫能外。德国大学向老年人开放不免引发蔓延于德国高校的“老人恐惧症”。

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德国主流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高校中不断激化的代际矛盾。首先是在知识界旗舰式媒体的《时代周刊》(Die Zeit),然后是德国三大大众性周刊之一的《焦点周刊》(Focus),再是《德国大学报》(DUZ)。以“课堂中的老年座位”[20]和“谨防老人”[21]为醒目标题,媒体视“老人恐惧症”危袭着“长者学习”项目的声誉与生存。以汉堡大学、斯图加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的艺术史、日尔曼文学、现代史等专业为例,在专业入门课中,占比最高达90%以上的老年旁听生被视为“怀有虚荣心的入侵者”和“祸害”,抢座事件更是屡见不鲜[22]。其结论是,老年人蜂拥挤入大学抢占青年学生的学习机会,以至于学术水准骤然降低。报道很快引发媒体与BAG-WiWA的冲突,且成为BAG-WiWA 2003年2月召开的年会主题。BAG-WiWA遂在《焦点周刊》上发表声明[23],批评媒体肆意放大个别高校个别专业的长者旁听现象,极大损害老年人在公众中的形象并阻碍与打击老年教育工作在高校的展开。尽管高校领导层公开欢迎老年人,但是,一场代际冲突已无可避免,且蔓延至今。

2011年冬季学期,慕尼黑大学大幅度上调“长者学习”项目的收费标准,同时,把向老年学员开放的课程从200门下调至85门,由此引发轩然大波,老年学员认为,此举意在驱逐。之前,该校已逐年控制老年学员数量,2006-2011年间,学员数量从2740人减为2231人。不过,据校方说法,学员数量下降并非出于伎俩,而在于蹭课学员增多。2010年,校方曾展开一次抽查,30%的老年学员无法出示学生证[24]。此外,老年学员进入大学课堂常被视作搅局。他们在课堂上尽情畅谈其人生经验,搅乱正常的教学进程,而且,他们在探讨式或工作坊式教学中表现强势,从而给青年学生造成压力甚或倦怠[25]。然而,科隆大学2010年的一次问卷调查发现,老年学员自述其在校园与课堂尽可能谨慎行事。作为旁听生,他们自觉把自己定义为高校的客人,因而也难以融入教育教学活动。[26]

德国高校的代际冲突业已成为德国老年大学的焦点话题。2013年3月6-8日,BAG-WiWA在奥登堡大学召开年会,主题即“教育作为特权还是大学面向所有人?”德国高校的代际冲突显然是高教大众化与人口老龄化张力下的必然产物,其爆发为老年教育的趋向提出三点启示。

第一,老年大学并非为弥补老年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一种补偿性教育,而是一种发展性教育。当今德国,只有近期告别职业生涯的老年人才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初期的受益者,而绝大多数老年人终生与教育贫困为伍。德国1726.7万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拥有高中毕业文凭的仅占14.7%,而且性别差异显著,750.7万男性中拥有高中毕业文凭的比率为21.5%,976万女性中这一比率才区区9.4%[27]。学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老年人参与机构化学习项目的积极性。65~80岁的老年人中,拥有高中毕业文凭者、中等学历者(接受职业教育或10年基础教育)或初中学历者参与机构化学习项目的比率分别为26%、24%和7%[28]。由此可见,老年大学显然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的一种教育补偿。圆梦,即圆大学之梦,只是这种教育补偿的极端表现而已。但从整体上来审视,通过进入大学接受学术性继续教育,老年人终极指向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以期有意识并创造性地参与社会。可以说,老年人接受高等教育是以自我发展为根本,以社会参与为归宿。[29]

第二,老年大学只能作为老年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老年人甚或高龄人以再就业或义工的形式发挥余热,其志固然可嘉,无论老年人自身还是社会与政府均展示高度热情[30],但不宜过于宣扬,以至于激励甚或苛求其他老年人纷纷效仿。以各种方式颐养天年均无可厚非,发挥余热亦须力所能及。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逐渐转变[31],但是,“老年”这一概念本身具有多样性,即涵盖多个年龄阶段,甚至几代人。老年的多样性呼唤老年人生活方式的多元性。作为闲暇教育的老年教育仍是老年人精神赡养的主渠道。而且,德国的老年教育仍需由公立的国民学院与民间的老人/长者学院来支撑。何况,尽管大多数老年人不愿放弃分享包括终身学习在内的现代化成果的可能性,但是,鉴于教育公正的历史性问题,这种可能性或机会对每位老年人不可能一视同仁,老年人的教育热情与行为几乎难以弥补其青少年时代的教育不足[32]。举办老年大学绝非此举的目的,其目的是通过提高部分老年人的科学素养来唤起老年群体的学术精神乃至生命意识:老年人一方面成为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者,另一方面成为社会发展的建设者。2002年第二届世界老龄问题大会所提出的“积极老龄化”以及欧盟确定2012年为“欧洲积极老龄化和代际团结年”的实质意义也在于此。

第三,老年大学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助推器。高等教育的“中等教育化”是高等教育为大众化偿付的必要代价,业已成为高等教育体系自我更新的“绊脚石”。高校代际矛盾的一个浅层动因是老年旁听生融入高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比之下,“长者学习”项目因高校量体裁衣式的考量而实现分而教之。此外,一些“长者学习”项目虽以社团的名义注册并独立于高校之外,却与当地高校紧密合作,如2006年8月17日由东威斯特法伦-利珀欧洲长者大学学习中心(EZUS)在巴登·美因贝格(Bad Meinberg)开设的“长者学习”项目与比勒菲尔德大学结盟。其实,如前所述,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出现了一场老年教学“融合模式”和“分裂模式”的争论[33]。大学的开放性即表现为接纳各个社会阶层与年龄阶段的群体,亦表征为促进这些群体与大学固有群体(教职员工与青年学生)相互融合。代际融合,丰富的不仅是高校人员结构,更是高校每位成员的观念。老龄长期被视作社会问题,1999年出版的《社会问题手册》还持此观点[34]。当前,以代际契约来审视老龄日渐普及。代际契约强调代际责任,未来社会将建立在代际团结基石之上。强化与促进代际团结也应成为具有前瞻性的老龄社会政策的一大支柱[35],比如多代同住模式纳入联邦政府重点资助范围,截至2012年年底,全德国共建成450个试点[36]。在高校,作为传统文化捍卫者的老年人可以与作为时代精神弄潮儿的青年人通过共同学习与研究来打造一个反省与塑造全球化进程的代际联盟。

来源:世界教育信息